王红峰:开展“银龄行动”,让“老”有新作为
3年,12万人,这是出现在近日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中的两个醒目数字。该计划着眼于搭建国家层面老有所为平台,挖潜退休教师资源优势,发挥其有益补充、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笔者看到这则新闻,不禁为国家实施银龄教师行动计划、让退休教师暮年生动依然叫好!
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8亿。预计我国老年人口2026年将超过3亿,2037年突破4亿,2050年前后达到峰值4.8亿左右,届时将超过全国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老年人中有许多老干部、老教师、老医生、老科技工作者……他们退出劳动岗位后,愿意用自己长年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继续为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这种“积极养老”方式,又被称作“老有所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提供咨询服务,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等活动。
让老年真正成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期待各地各单位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应充分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示范作用和对社会成员言传身教引导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老”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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